蜀道融资租赁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降本增效”工作要求,深挖提质增效潜力,积极做好收入成本的统筹安排,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继今年8月成功申领退税款后,于11月3日再次成功申领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资金52.47万元,本年共累计申领退税资金336.24万元。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蜀道融资租赁定期梳理分析纳税情况,明确公司符合申请“即征即退”条件后,立即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积极与审核人员保持沟通,于11月3日成功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蜀道融资租赁将继续围绕降本增效推行精细化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凝聚共识,促进降本增效工作取得实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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